海陵区管国有企业
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海陵区管国有企业(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人(含子公司7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海陵区管国有企业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详细专业参照《泰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5.除定向泰州地区本科院校招聘的4名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与考试、党委研究、体检、考察(政审)、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泰州国资”“先锋海陵”“微海陵”等微信公众号、“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3225.cn)及其他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8:30至5月10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以报名邮件送达报名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将报名资料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zhfjt2019@163.com。(只接受邮箱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时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
1.初审
根据报名条件、岗位要求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同分跟进)。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党委研究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名单。
(五)体检
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3225.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岗
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分类依次从高到低选择工作所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工作所在单位。
(九)聘用
选岗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由本人自行处理。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招聘明确的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口罩,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2. 本简章由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仇先生、储女士 ,咨询电话:0523-86226559